本招标项目平利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补充标段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节字[(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略).(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项目投资总额:(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 标段划分:(略)
2.6 招标范围:(略)
2.7 其他:(略)
3.1标段名称:(略)
3.2标段名称:(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可查询,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3.5 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1 请于(略)-(略)-(略) (略):(略)
6.1标段名称:(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略)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平利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8.1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等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8.2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申请。8.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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