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圳湖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枇杷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进行标前价格征集,欢迎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递交报价。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地点:(略)
3.2询价单位:(略)
3.3采购标的: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1 | 1-1 | 枇杷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 1项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经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可成为合法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
4.2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3递交材料人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如递交材料人员是法定代表人,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4潜在供应商填写产品报价,真实性声明函及本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一同密封提交。(产品清单及报价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须知
5.1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报价应按照合同包完整品目分项报价。报价为项目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工费、货物(含设备、配件、辅助材料)供应、制作、运输、安装调试、保险费、采购保管、质量检测费、税收以及售后服务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5.2售后服务及保修要求:(略)
5.3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上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4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单位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5.5本次报价征集仅作为采购预算的参考。
5.6报价材料要求:(略)
六、潜在供应商递交价格征集资料要求:
6.1纸质文件:(略)
6.2电子文档:(略)
6.3供应商未提供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已开启的报价文件给予退还;供应商提供虚假报价的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6.4本次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并用文件袋密封完好,以现场或邮寄的形式递交。
6.5现场递交(或邮寄)地址:(略)
七、价格征集文件投递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略)
八、澄清及修改
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询价单位将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上发布本次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供应商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征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九、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方式:(略)
莆田市圳湖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略)年9月(略)日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