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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名单及选房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5-09-19 广东-深圳-福田区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福田区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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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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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住保租〔(略)〕(略)号),以下简称《配租通告》)和《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略)年度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资格核查结果及有关事项的公示》,现将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家庭的选房名单、选房排位以及选房签约流程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核查结果,本次最终合格选房家庭(略)户。根据《配租通告》,第一批次选房家庭按照房源数1:(略)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签约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采用线上模式。选房家庭通过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或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众号,进入住房保障服务平台进行线上选房。选房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认租意向房源,房源选完即止。线上选房签约操作具体流程指引(详见附件4、5)。

(二)选房签约安排

1.选房家庭:(略)

正式选房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至9月(略)日(工作日上午9:(略)

(三)授权委托

主申请人无法完成线上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进行选房签约(委托书详见附件7),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进行选房签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均无法进行线上选房签约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选房签约,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如需进行委托,请选房家庭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至福田区福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略)号提交(工作日9:(略)

递交时间:(略)

(四)起租和入住时间

汇裕名都花园、坤宜福苑、湖润名苑、伟禄雅苑、光侨雅苑、金穗花园、春笋楼项目起租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房源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缴交自(略)年(略)月(略)日起算。

春笋楼项目租赁期限为1年,其他项目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按规定申请续租。

注:(略)

入住办理方式:(略)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见本通告重要提示第十二项。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四、重要提示

(一)请选房家庭仔细核查本家庭选房排位(附件1~3),并对照《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排期表》(附件6),认真核对选房时间及选房场次。仔细阅读《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附件4~5),熟悉线上选房操作流程。请选房家庭提前准备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用于办理租金托收。通过手机选房的家庭,请准备另一台设备用于扫码支付押金。

(二)线上选房预选开放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上午(略):(略)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配租通告》规定,选房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认租意向的房源但未完成选房;

2.完成线上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及缴纳押金。

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重新提交轮候申请。

(四)在正选场次中,选房家庭成功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略)点前办理完签约手续并缴纳押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并计入弃选次数,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在补选场次中,成功选定住房的家庭未在系统提示的签约结束时间前办理完签约手续并缴纳押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并计入弃选次数,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各类认租意向对应户型的最后一套房源被选定之日,即视为该认租意向对应户型选房结束。如选房家庭已选定该认租意向对应户型的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时间结束前完成签约及缴交押金,其所选住房将由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回另行分配。

(五)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有效的,不纳入本次选房名单。

(七)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之日至完成选房签约,选房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低保状况、特殊家庭(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详见附件9)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不能进行选房签约,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其所选住房将由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回。

(八)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九)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期满后),一经发现,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请各选房家庭密切关注在深圳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告,按时参加选房签约等活动,短信通知仅作为辅助提醒。

(十一)选房人为长者、属于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自行完成线上选房操作且未办理选房授权委托的,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将安排工作人员教学或协助完成选房,请有需要的申请人提前联系预约。

(十二)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地址:(略)

选房业务咨询电话:(略)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略)

附件:

1.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批次入围选房家庭名单

2.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批次入围选房家庭名单

3.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批次候补入围选房家庭名单

4.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手机端)

5.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网页端)

6.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排期表

7.授权委托书

8.入住办理预约说明

9.特殊家庭解释

(略).房源户型图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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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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