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我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我院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对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
许昌市魏都区新兴路以南、双河路以东翠堤湾2幢1至2层(略)号房产的公告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https:(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许昌市魏都区新兴路以南、双河路以东翠堤湾2幢1至2层(略)号房产。
评估报告显示:(略)
评估价:(略)
起拍价:(略)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房产能否办理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了解,买后责任自负。
土地权益面积待定。拍卖标的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物品及其他债权债务。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略)年9月(略)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河南易和法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统一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河南易和法拍”安排(未腾空的房产,因无法进入室内,无法安排看样)。
三、拍卖方式:(略)
四、特别提醒: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税费,买受人承担契税、印花税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税费。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应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向本院申请退还。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略)日内凭有关缴纳税费票据原件,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本院经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依法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买受人可就已垫付税费另行主张权利。
标的物所欠的物业费、水、电、暖、燃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自行向物业公司了解。
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八、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应于(略)年(略)月(略)日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拍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略)
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成交价减去保证金后的金额)请在拍卖结束后(略)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略)
本次拍卖房产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建安支行可为该房产提供法拍房按揭贷款金融专属服务,详情可咨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建安支行。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拍卖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时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
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咨询电话:(略)
承办人:(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拍辅机构:(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地址:(略)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