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略)号新建邓甲村开发NK6地块项目综合楼(略)层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略)号、(略)号、(略)号、(略)号、(略)号、(略)号、(略)号、(略)号、(略)号、(略)号、(略)号、(略)号、(略)号共计(略)套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看样服务:(略)
咨询电话:(略)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9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注:(略)
评估总价:(略)
特别提醒:(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价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公证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或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法律途径处理,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关于交付,过户费用的承担问题,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人承担,没有没有规定的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被执行人及买受人各自承担,但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非因买受人原因造成的除外)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在成交后自愿负担此项费用。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本拍卖标的的具体相关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前与法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略)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重要提示:(略)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略)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该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中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法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及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要的损失,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法院咨询电话:(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网址:(略)http:(略)。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