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启东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类型:(略)
所属行业:(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接收地点
1.各投标人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之前将投标文件直接送至或邮寄(只接收顺丰,不接收到付)至以下地点:(略)
2.招标文件工本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略)
友情提醒:(略)
五、开启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略)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略)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略)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启东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项目采购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