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河新能源船舶产业研究项目公开磋商公告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海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浙江海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河新能源船舶产业研究项目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略)
2.2服务内容:(略)
2.3最高限价:(略)
2.4服务周期:(略)
2.5服务地点:(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满足:(略)
3.2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代理人对供应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磋商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磋商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成交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重新组织磋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四、磋商保证金:
4.1金额:(略)
4.2供应商应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4.3磋商保证金应通过供应商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供应商可直接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网站(http:(略)
5.2磋商文件下载时间:(略)
5.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供应商,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六、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②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略)
七、磋商时间:(略)
八、磋商地点:(略)
注意事项:
1.供应商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供应商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