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若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交其所属在建工程的业主出具的有效可撤离证明材料(需在响应文件中附能从其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6.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略)
7.供应商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略)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略)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