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惠州市红花湖景区管理中心委托,挂牌出租惠州市红花湖景区主坝小店服务点等三个经营服务点:
(一)惠州市红花湖景区主坝小店服务点,地上一层,实用面积(略).3㎡,出租期限5年,经营内容:(略)
(二)惠州市红花湖景区绿道3号点,地上二层,实用面积(略).4㎡,出租期限5年,经营内容:(略)
(三)惠州市红花湖景区东门服务中心6号点,地上一层,实用面积(略)㎡,出租期限5年,经营内容:(略)
注意:(略)
二、项目交易条件要求和说明
(一)竞租人条件
竞价方须是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含有景点允许经营范围。
(二)竞标人代表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社保明细。
(三)竞标人公司必须要求在国内有合法的注册和无债务纠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如果曾与招标人的租赁合同中存在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竞标。
(四)竞标人在参加竞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及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竞标人须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并提供其征信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竞标人必须遵守景区的各项管理规定,保护景区环境,竞标人在参加竞标前必须要对所要竞标的经营场所现状进行全面的了解。如现场勘查:(略)
(六)竞标公司知悉租赁房屋的现状(竞标公司可联系出租人了解租赁房屋现状等情况,若竞标公司报名的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本条约定的了解与确认),且已实地勘查租赁房屋,并已了解清楚租赁房屋的证照情况以及将来能否办理竞标公司所需求的相关证照的情况。并且竞标公司确认若竞标公司租用租赁房屋的,应当在租赁后自行负责完成租赁房屋消防安全备案手续及其他需要的相关手续,若因无法完成消防安全备案手续及其他需要的相关手续导致的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由竞标公司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出租人无关。同时,竞得人对租赁房屋进行改造和装修时,其方案及实施过程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未办理完成消防备案手续的,不得开展营业活动。出租人在协助竞得人办理消防备案手续过程中,仅负责提供出租物业产权的相关证明(届时将由出租人单方出具证明文件)。
(七)项目成交候选人待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需前往红花湖景区管理中心进行事后审核。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竞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如需了解标的详情请致电委托方联系人:(略)
(九)其它事项请查看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三、上述标的实行网上挂牌交易,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略)〕(略)号),全程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报名起止时间:(略)
四、保证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ATM转账(略)小时后方可到账),请适当提前以确保资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 (特别提示:(略)
五、首次挂牌到期未成交的,按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自动延长挂牌。
六、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二)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三)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四)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五)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六)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七)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本中心为交易平台,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八、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活动异常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公告项目详情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详查:(略)
系统操作指南详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服务指南→操作指引→产权交易→产权竞价交易操作指引”。此外,该操作指引,亦可直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的“资料下载”或“应用指南”栏目下载查看。咨询电话(略)-(略)(正常工作日:(略)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