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东峰村公厕及垃圾集置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一、遂昌县东峰村公厕及垃圾集置点项目已由遂昌县农业农村局、遂昌县财政局以遂农函〔(略)〕(略) 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县级资金。项目业主为遂昌县妙高街道东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遂昌县妙高街道东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遂昌县东峰村公厕及垃圾集置点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略)
(2)建筑规模:(略)
(3)招标范围:(略)
(4)工期要求:(略)
(5)招标控制价:(略)
(6)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其他:(略)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索取途径:
1、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交易信息→其他交易栏发布。
2、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项目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交易信息→其他交易栏发布。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止,地点:(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中标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在遂昌设立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实行分账管理,并按相关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4、电子版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可编辑EXCEL格式和擎洲软件格式各一份刻入光盘或U盘中,与商务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