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注:(略)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直接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为:;方法三中R取值为:,平均值以上家、平均值以下家;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资质等级 | 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凡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可由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③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略)〕第(略)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略)提供资料:(略) |
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资质动态考评 | 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其他要求 | [if !supportLists]1、[endif]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保证金缴纳扫描件或者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略)□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略)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略)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直接确定:(略)√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方法一:(略)(略)%、(略)%、(略)%、(略)%,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略)(略)%、(略)%、(略)%、(略)%,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略)%、(略)%、(略)%、(略)%、(略)%,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略)% ;方法四:(略);□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五:(略),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Δ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0.6 分,每上浮1%扣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2.3.3(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全省统一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经备案的全省统一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办理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开标时特别说明: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