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供电公司(略)年应急预案修编、评审、备案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略)
依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释义等相关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委托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资金来源:(略)
3.服务范围:(略)
4.本次采购内容:
序号 | 标段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略)年应急预案修编、评审、备案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 | 锡林郭勒盟境内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 | (略).(略) |
二、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说明;
(4)供应商必须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5)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略)
(6)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略)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略)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略)
(8)供应商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竞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9)供应商未被列入中电联发布的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截止到最新所有名单);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专用资格要求:
一标段:
1、供应商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需为本单位注册同时具有电力专业技术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略)年9月至今)完成的同类服务业绩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以①合同;②对应中标通知书;③发票,①②或①③同时提供为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及方式:(略)
2.采购文件工本费:(略)
3.客服电话:(略)
4.获取方式:(略)
(2)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首页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5.报名时需上传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如资料不全,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有效的载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变更证明;
(3)供应商必须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必要时提供查询路径或查询截图;
(6)响应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7)采购公告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获取采购文件时,投标单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内。
2)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报名资料需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整体扫描为pdf格式上传,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退回。
3)为保证供应商顺利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尽早上传报名资料,因资料审核未通过,供应商不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的报名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物资管理二期信息系统已上线运行,请各供应商尽快登陆http:(略)
四、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略)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方式,电子响应文件请于询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竞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将不予接收。
4.2 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略)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略)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略)
六、解密方式及地点:
远程解密:(略)
远程协商:(略)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略)-(略)-(略) ,周一~周五9:(略)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略)
七、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八、采购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采购费用:(略)
(3)场所服务费:
3.1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略)元的按(略)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略)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3.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行 号:(略)
3.3交易场所:(略)
地 址:(略)
3.4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5其他
1)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2)汇款时请备注:(略)
3.4平台使用费:(略)
(1)公开招标项目中电子投标服务费:(略)
(2)非招标采购项目中电子采购服务费:(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nmgygcg.ejy(略).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异议邮箱号:(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Email:(略)
JiaThis Button BEGIN
JiaThis Button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