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桦公资土挂〔(略)〕 (略)号
根据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桦甸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受桦甸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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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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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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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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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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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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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起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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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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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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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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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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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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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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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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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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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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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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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东至现状空地,西至(略)县道,南至现状河流,北至(略)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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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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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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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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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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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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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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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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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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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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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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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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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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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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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得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供地条件等以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为准,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竞买人可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规则及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https:(略))(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报价、竞价等信息,最终确定竞得人。
2、申请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数字证书(CA)并自行注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上传报名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资料经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3、 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当前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交易价格,报价应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自由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规定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在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竞买人应当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地块的网上限时竞价活动。
4、在规定的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提示竞买人:(略)
5、在规定的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进入询问期,询问并提示所有已经报价的竞买人 :(略)
六、挂牌出让时间
(一)挂牌出让时间:(略)
(二)竞买申请时间:(略)
(三)自由报价时间:(略)
(四)询问期时间:(略)
(五)限时竞价开始时间:(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工业用地各项控制指标不得低于国土资发[(略)](略)号文件中相关产业类型的相应规定,同时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吉林省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略)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略)年本)》的要求。
2、出让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如有渣土、树木、线路、未标明的现状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依法处置,并承担所需费用。
3、土地成交后,竞得人自行与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局联系,持《桦甸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与桦甸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
4、地块信息咨询、联合竞买及成立新公司申请。
联系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人应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有效报价,系统将在截止时间自动关闭自由报价功能,因此造成竞买人无法报价的责任及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2、已经报价的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交易提示信息,并按提示信息做好后续出让准备工作。
3、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略)及以上分辨率,配备4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略)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登录可能导致系统无法正常报价,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参加挂牌出让活动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以下部门
1、数字证书CA办理:(略)
2、网络技术支持:(略)
3、挂牌组织实施单位:(略)
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