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略)年(略)月7日(略):(略)https:(略),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略)
执行案号:(略)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略)
起拍价:(略)
三、拍卖方式:(略)
四、竞买人条件:(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逾期提交竞买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与拍卖标的物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与本次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主张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次拍卖竞价开始5日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
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提出异议的,应于本次拍卖竞价开始(略)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六、特别提醒:
(一)本次拍卖标的为法人股股金,买受人应具备相应入股条件,具体参见本公告附件,或咨询相关业务负责人(咨询电话附后)。竞买人因不符合入股条件参与竞买造成的损失和后果自负,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
(二)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来电咨询,未亲自来电咨询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标的物交付(以下请竞买人仔细阅读):
1、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九、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拍卖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