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1、履约期限:(略)
2、履约地点:(略)
3、付款方式:
(1)项目工作内容完成(略)%后,(略)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无息支付项目总价款的(略)%。
(2)项目工作内容完成(略)%后,(略)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无息支付项目总价款的(略)%。
(3)项目通过验收后,(略)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无息支付项目总价款的(略)%。
4、验收标准:(略)
6、服务内容:
一、建设背景
近年来,国家及辽宁省层面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政策指引。(略)年9月(略)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略)〕(略)号),为全国范围内的工作开展奠定制度基础;(略)年4月(略)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与农业农村厅紧密跟进,出台《辽宁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辽自然资发〔(略)〕(略)号),细化本省工作路径;(略)年6月4日,两省厅再次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建库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略)〕(略)号),进一步压实工作时效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部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的系列工作部署,开原市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接收环节,以规范整合农经权确权成果数据为核心,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建库项目。
二、技术要求2.1法规和政策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6.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7.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8.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略). 《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略)〕(略)号)
(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
(略).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
(略).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簿页证书样式》
(略). 《辽宁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辽自然资发〔(略)〕(略)号)
(略).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汇交技术规范》
(略).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建库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略)〕(略)号)
2.2技术标准规范
1.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略)—(略))
2.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略)年修订版)》
3.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略)—(略))
4.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略)-(略))
6.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略)-(略))
7. 《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TD/T(略)—(略))
8.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略)-(略))
9. 《国土资源信息元数据》(TD/T(略)-(略))
(略).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略)-(略))
(略).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略)-(略))
(略).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略)-(略))
(略).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略)-(略))
2.3数学基础
坐标系统:(略)
高程基准:(略)
投影参数:(略)
三、建设内容3.1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一、数据收集及分析
1.资料收集
收集农经权现势电子数据和纸质档案,涵盖最新变更成果数据、遥感影像资料、国有土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及基础地理资料等。
2.数据分析
对接收的农经权数据成果开展分析,包括数据格式兼容性、数据总量规模、数据间逻辑关联合理性、关键信息项的完整性、数据字典标准化程度、空间数据坐标系一致性等内容。通过分析摸清数据现状,明确现有数据的建库标准、涉及的地块数量与承包户数量、数据更新频率及历史记录,同时梳理档案的存量规模、电子化程度及管理现状。
3.数据问题梳理
针对现有数据库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排查潜在问题,重点关注数据项空值分布情况、数据逻辑关系矛盾点、数据重复冗余现象、数据字典值与现行标准的偏差、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的关联匹配度,以及档案信息与属性数据的关联有效性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分类标注。
4.制定方案
基于数据分析结果,结合项目实际需求编制实施方案。方案中需明确具体工作内容与技术路线,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与时间节点,列出需要重点解决的数据质量、格式兼容、标准统一等核心问题。
二、数据转换整合
1.登记数据转换
解析存量数据的业务逻辑与数据结构,依据现行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及数据库标准进行转换对照,确定数据迁移转换的基础规则与映射关系。转换过程中需建立原农经权数据与现行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对应关系,对存在格式错误、逻辑矛盾、信息缺失等问题的数据进行分类标注。
2.空间数据处理
遵循《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完成空间数据的格式统一转换、坐标系统标准化调整,梳理并统一数据间的逻辑关联,同时开展拓扑关系检查与处理,消除重叠、缝隙、悬挂等拓扑错误,保障空间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3.非空间数据处理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要求,对非空间数据实施数据归并整合、冗余数据剔除、关键信息补录等操作。针对登记类型、土地用途、权利类型、权利性质、权属状态等核心数据字典,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进行标准化分析与转换。
4.数据库建设
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及《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的技术要求,搭建本项目专用数据库,明确数据库的结构设计、表间关联规则及存储方式。
5.数据入库
将经过严格质量检查的矢量数据和属性数据,按照数据库设计规范存放在对应的数据表及存储位置。
6.属性赋值
依据数据库标准的数据结构与字段定义,对入库数据的各项属性进行精准赋值,补充完善缺失的属性信息。
7.统一编码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略)-(略))和《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略)—(略))技术文件要求,对发包方编码、承包方编码、地块编码、承包合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编码进行标准化处理。在沿用原有有效编码的基础上,对错误编码进行更正,对缺失编码进行补充,实现编码体系的统一规范。
8.图属关系挂接
将整合后的空间数据与非空间数据进行关联,通过宗地编号建立宗地与不动产单元的关联关系,借助不动产单元编号实现不动产与不动产权利的关联对接,最终形成空间数据与非空间数据紧密关联、现状信息清晰完整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体系。
3.2档案整理及数字化
1.档案整理安全保密、规范性要求
归档资料全部按规范整理,要求安全、保密、规范。中标人需与采购方签订保密承诺书。
(1)安全保密性:(略)
(2)规范性:(略)
2.档案分拣整理
档案交接要求:(略)
资料审核要求:(略)
档案整理要求:(略)
3.档案数字化
(1)档案扫描:(略)
(2)质检修图:(略)
(3)图像命名挂接:(略)
(4)质检:(略)
4.成果整合入库
档案数字化加工成果需实时整合至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系统,并与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业务层面的深度关联。确保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开展业务查询时,能够实时调阅档案数字化成果,满足业务办理的高效需求。
3.2农经权模块建设
1.数据库拓展
基于现有数据库架构进行优化升级,新增承包方数据表、发包方数据表、承包方家庭成员数据表、发包方家庭成员数据表、承包地块数据表等核心业务数据表,完善数据存储结构,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信息的高效管理与查询提供数据支撑。
2.登记系统功能拓展
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功能,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发证工作的特殊需求,对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功能拓展。优化登记流程设计、完善信息录入模块、强化数据校验机制,确保系统能够全面满足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发证业务的全流程办理需求。
3.权籍系统功能拓展
聚焦权籍管理核心需求,对权籍系统功能进行针对性拓展。优化权籍信息采集界面、完善数据录入规则、增加信息校验功能,提升权籍录入的便捷性与准确性,确保权籍系统能够高效支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权籍信息的录入、管理与应用工作。
4.数据上报系统功能拓展
完成数据上报系统的功能升级与拓展,实现业务登簿后自动生成符合标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权业务报文。优化数据上报接口,强化报文格式校验与错误提示功能,确保生成的业务报文能够成功上传至省厅系统,保障数据上报工作的顺畅高效。
3.4数据的入库汇交
1. 数据汇交
借助质检软件对数据库成果开展全面质量检查,确保数据成果符合省级数据汇交的各项技术指标与规范要求。严格按照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数据汇交标准,以县为基本单位整理形成完整的数据成果包,通过离线方式规范汇交至上级主管部门,保障数据汇交的准确性与合规性。
2. 数据入库
依据不动产数据库标准对农经权成果数据进行标准化转换处理,确保数据结构、格式及内容完全适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要求。将转换完成的数据库成果精准导入至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农经权数据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无缝对接,为后续业务应用提供统一、规范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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