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石门镇石门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甘泉县石门镇石门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已由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甘政办行审发〔(略)】(略)号关于甘泉县石门镇石门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甘泉县石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 项目地点:(略)
2.3 招标范围:(略)
2.4 工期:(略)
2.5 项目概算投资:(略)
2.6 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且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3.2信誉要求:(略)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 (略)月(略)日 (略) 时(略)分(同开标会召开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6.3本次投标文件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