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中科飞灰无害化处置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人为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采用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1.项目概况
年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5万吨,采用“低温热分解+三级逆流漂洗+废水分质结晶提盐”处置工艺,主要建设内容为日处理(略)吨垃圾焚烧飞灰低温热分解处理线、热解灰渣仓和辅助系统,以及一条飞灰水洗处理线,并配套建设水洗液处理系统以及分质结晶提盐生产线。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略)万元。建设地点:(略)
2.采购范围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范围及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1 | 本项目的建筑、安装及其它附属等工程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 1项 | 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质保期满之日止。 |
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略)
质量要求:(略)
安全控制目标:(略)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的基本条件:(略)
3.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响应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响应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响应。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单位进行事后查询,若成交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响应。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本次采购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询比采购文件及报名时间:(略)
①持报名资料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略)
②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略)@qq.com,抄送(略)@qq.com),在支付询比采购文件费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人后(联系电话:(略)
名称:(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4.2报名资料的内容
4.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注:(略)
4.3询比采购文件费((略)元)缴款凭证。
5.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下同):(略)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响应时间:(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