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烟台市莱山区辛安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已经烟台市莱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烟莱审批投((略))9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烟台市莱山区水源工程运行维护中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烟台市莱山区辛安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烟台市莱山区辛安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主要建设内容:(略)
3.规模中型。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施工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施工能力。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决定是否进场考察。 6.2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8.2招标文件售价:(略)
8.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略)
9.投标文件的递交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行政监督部门:(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略) | |
地址:(略) | 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