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RCZZSJ-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专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RCZZSJ-1 | 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略)km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应包含路基、路面、桥涵)。 |
注:(略) 2、满足条件的初步设计业绩、施工图设计业绩均予以认可。 3、近5年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4、勘察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5、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7、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8、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略)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RCZZSJ-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也未被评定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
注:(略)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RCZZSJ-1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略)km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应包含路基、路面、桥涵)。 | 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略)km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应包含路基、路面、桥涵)。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4、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5、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略)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略)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土木工程专业。 7、近5年是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略) | 4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 5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6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 商务文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略) 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7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第一个信封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8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9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略) | 资质证书 | 投标人资质证书无效或未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图证明以证明其资质证书有效。 | (略)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专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证明材料应附:(略)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 (略)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略)km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应包含路基、路面、桥涵)。 (2)满足条件的初步设计业绩、施工图设计业绩均予以认可。 (3)近5年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4)勘察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5)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7)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8)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 (略)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或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5)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8)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的。 | (略) | 主要人员 | 1、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略)km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应包含路基、路面、桥涵)。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略)km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应包含路基、路面、桥涵)。 2、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3)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4)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略)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略)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土木工程专业。 (6)近5年是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 (略)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 (略)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或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略) | 2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略)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的最高投标限价。 | 4 | 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备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