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官网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1.响应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建议采用软面胶装(不采用穿孔式)、文件夹式活页装订,同时应编制完整的封面、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注:(略)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略)年9月(略)日(略):(略)
报名方式:请务必将1份报名文件,内含:(略),不需要邮寄“一正三副”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是后期由供应商带到采购现场的。
报名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响应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后,才具备响应资格。
(三)比选公告期限:(略)
(四)获取比选文件时间:(略)
(五)比选地点:(略)
(六)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略)
(七)比选开始时间:(略)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比选。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比选,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未报名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比选费用:(略)
(八)在响应文件内,建议供应商提供与响应产品同品牌、同规格、型号的3年内签订的二甲及以上医院合同复印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者有效合法发票复印件2份(可以不是由本项目响应供应商签订的)。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医院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