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人民医院诊间支付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兴平市人民医院诊间支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略)
预算金额:(略)
招标内容与范围:(略)
(略)兴平市人民医院诊间支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兴平市人民医院诊间支付项目:(略)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资料。
2.投标人应为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若所投产品非投标人自行生产时需提供核心产品(自助一体机)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需提供全国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略)年、(略)年和(略)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后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即可),或本年度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应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略)年(略)月(略)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略)年(略)月(略)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略)年(略)月(略)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在过往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投标人不得为列入中国工商银行系统《不良行为投标单位禁入名单》中的公司(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9.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无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参与或有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参与但对本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略).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若对本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