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水务虹桥污水厂污泥料仓采购及安装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法人为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温州鸿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略)
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时间内报名,报名地点及形式:(略)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https:(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 9月 (略)日上午 9时 (略)分,地点为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略)楼(略)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投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和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管部门:(略)
联系方式:(略)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温州鸿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9月(略)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关于乐清水务虹桥污水厂污泥料仓采购及安装工程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鸿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乐清水务虹桥污水厂污泥料仓采购及安装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略)年(略)月(略)日下午(略):(略)
联系人:(略)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采购文件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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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温州鸿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