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城市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工程—津六路(永莘路至利八路段)雨污分流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利津县城市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工程—津六路(永莘路至利八路段)雨污分流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已通过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项目代码:(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工程概况:(略)
计划投资:(略)
工程地点:(略)
计划工期:(略)
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略)
标段划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施工标段的投标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参与监理标段的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 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4、拟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具有(略)年3月(含)以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施工中标单位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应在中标后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监理中标单位必须结合项目情况,按照《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指南(试行)的通知》(鲁建质安函〔(略)〕6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监理人员。
5、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投标人成功下载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为:(略)
2.地点:(略)
注:(略)
其他具体操作:(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利津县)》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4、投标软件技术客服:(略)
技术支持电话:(略)
造价技术支持电话:(略)
5、异议受理部门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