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第一次)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略)
一、分别拍卖以下标的:(略)
序号 | 拍品名称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 | 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1 | 广州市天河区麓景路(略)-(略)号(略)号车位 | (略).(略)平方米 | (略)元 | (略)元 | (略)元及其倍数 |
2 | 广州市天河区麓景路(略)-(略)号(略)号车位 | (略).(略)平方米 | (略)元 | (略)元 | (略)元及其倍数 |
3 | 广州市天河区麓景路(略)-(略)号(略)号车位 | (略).(略)平方米 | (略)元 | (略)元 | (略)元及其倍数 |
4 | 广州市天河区麓景路(略)-(略)号(略)号车位 | (略).(略)平方米 | (略)元 | (略)元 | (略)元及其倍数 |
5 | 广州市天河区麓景路(略)-(略)号地下负一层(略)号车位 | (略).(略)平方米 | (略)元 | (略)元 | (略)元及其倍数 |
6 | 广州市天河区麓景路(略)-(略)号地下负一层(略)号车位 | (略).(略)平方米 | (略)元 | (略)元 | (略)元及其倍数 |
7 | 广州市天河区麓景路(略)-(略)号地下负一层(略)号车位 | (略).(略)平方米 | (略)元 | (略)元 | (略)元及其倍数 |
二、竞买人条件:(略)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略)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略)
咨询:(略)
标的物集中看样时间:(略)
有意看样者请将拍卖标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略),看样报名截止(略)年(略)月(略)日下午4时。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本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
四、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本院不予准许。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凭提交《购房资格证明》告知书、买受人身份证明、成交确认书向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出具《购房资格证明》,并于房产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购房资格证明》告知书须到本院执行局领取)。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或虚构购房资格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竞买无效或承担赔偿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2、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物交付时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过户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略)个工作日内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原件、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5、上述车位所在的小区业主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必须应于(略)年(略)月(略)日前携带小区物管证明、房产证、身份证等原件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年(略)月(略)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