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略)http:(略)),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略)
财产 | 证号 | 面积(平方米) | 评估价(万元) |
E(略)-5-2/(略)号宗地 | 渝((略))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略)号 | (略) | (略).(略) |
E(略)-5-1-2/(略)号 | 渝((略))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略)号 | (略) | (略) |
E(略)-5-1-1/(略)号 | 渝((略))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略)号 | (略).2 | (略).(略) |
地上在建工程 | | | (略) |
土石方工程 | | | (略) |
土地性质:(略)
评估价:(略)
特别提醒:
一、本次拍卖为案涉三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已投入土石方工程整体拍卖;
二、E(略)-5-1-2/(略)号宗地地上在建工程项目批准的建设规划为(略).(略)平方米,至(略)年5月7日现场勘验,该项目中1-1#、1-8#、1-9#、1-(略)#、S-1#、车库已施工,已施工部分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现为停工状态(项目批准建设规划、已施工工程进度详见玖誉武汉房估字((略))第(略)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三、根据调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本合同项下土地出让价格不含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格,待受让人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明确地下空间规划方案与建筑规模后,受让人需申请变更土地出让合同,补缴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补缴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按届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政策确定”,该项目目前为停工状态,存在违约风险,另关于地下空间使用权协议出让事宜为政府行政行为,须经法定程序办理,请意向竞买人详询相关政府部门,自行审慎决定,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四、拍卖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项目相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载明,用地性质为R1-一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得大于1.(略)、建筑密度不得大于(略)%、绿地率不得小于(略)%,另建设用地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建筑控制高度、公共服务设施、海绵城市规划条件等信息详见玖誉武汉房估字((略))第(略)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玖誉武汉土估字((略))第(略)号《土地估价报告》或详询相关政府部门。请意向竞买人详细审阅报告书,详询相关部门,自行审慎决定,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五、拍卖宗地施工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建设工程价款情形;
六、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亲自实地看样。拍卖财产金额较高,请意向竞买人审慎参拍。
二、咨询时间:(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拍卖物上如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通过法律途径处理。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相关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将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解除冻结手续。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卖标的物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至财产登记部门完成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有效支付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书面向本院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略)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买受人自行核实。
标的物被人占有使用的合法性、是否存在租赁情况须竞买人自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租赁争议、装修争议及不能交付使用等法律风险。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在拍卖结束后十五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京东网查询,或拨打京东客服电话。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摘录自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号为玖誉武汉房估字((略))第(略)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玖誉武汉土估字((略))第(略)号《土地估价报告》】。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湖北省鹏润拍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湖北省鹏润拍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略)
标的物咨询电话:(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网址:(略)http:(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