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综合业务平台委外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略)B(财大科技园、近吉浦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综合业务平台委外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首页”一专项查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首页”查询);
(2)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预算金额:(略)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略) 服务期限:(略)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若考核不通过或发生投标人损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或拒绝签订次年合同;或在服务过程中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或服务成果无法保证项目正常开展,招标人有权立即与投标人无条件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遇有执行重大变更、不可抗力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政策变化,双方按合同约定另行协商解决。
服务地点:(略) 最高限价:(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略) 其他说明:(略)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请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每天上午9:(略)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注:(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略)
2、开标时间:(略)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略)
2、开标地点:(略)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投标方以电子邮件形式(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略)
2、接收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详细地址:(略)
项目咨询联系人:(略)
电话号码:(略)
招标代理:(略)
详细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号码:(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