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本院定于(略)年(略)月5日(略):(略)https:(略),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标的物详情:(略)
(车辆电瓶处于亏电状态无法点火,拍下后需自行搭电,具体车况以线下实地看样为准)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略)
第一次拍卖起拍价:(略)
三、拍卖方式:(略)
四、竞买人条件:(略)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特别提示:(略)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略)
七、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拍卖成交日起,必须三十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八、特别提醒:(略)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略)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十一、本院仅委托辅助机构制作公告、接受咨询、带意向买受人看样。辅助机构提供的融资贷款、过户等业务与本院无关,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辅助公司:(略)
联系电话:(略)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