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沙河市城乡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关于沙河市城乡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函,沙审批审[(略)](略)号及沙审批审[(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沙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分散”形式、远程异地评标;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略)】(略)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略)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河北硕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沙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硕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沙河市太行大街(略)号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团结西大街水利物资供应站楼底商7号门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杨主任 | 联系人: | 陈虎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