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 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略)号(现门牌号交通路(略)-3号)沿街3#店面(面积8.(略)㎡) | 产权状况 | 土地证号:(略) 房产证号:(略) | 实物状况 | 在租 | 资产明细清单 | 无 | 租赁物瑕疵 | 无消防验收合格证;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全。 | 租赁用途 | 不得经营高噪音、高污染的扰民行业,不得与出租方经营业务相冲突。 | 租赁期限 | 三年 | 免租装修期 | 无 | 租金收缴方式 | 月缴 | 水电及物业费 | 电费自行缴交,水费以月为收缴周期,乙方应在收缴周期结束后(略)日内将此类费用一次性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租赁底价及递增率 | 招租底价:(略)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期末月租金的三倍 | 承租方资格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港口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记录的企业或个人。 | 优先权情况 | 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 其他承租条件 | 1.承租人搭建门店招牌,需上报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2.合同签约前应缴交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3.租赁物可提供电量:(略) 4.环保管理提示:(略) 5.风险揭示:(略) |
二、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出租方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状况出租,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标的物现状,参加竞拍即视为无条件接受标的物现状。 2、竞买人必须充分阅读拟签约的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参加竞买即视为无条件接受合同及协议中所有条款。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合同条款。 3、中标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从拍卖之日起计。买受人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出租单位签约。若公示期内有人提出异议,出租方有权推迟或终止签约,直至争议解决。 4、如遇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5、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产权所有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公告期限及报名手续: 公告期限:(略) 报名手续:(略) 户 名:(略) 银行账号:(略) 开 户 行:(略) 四、拍卖会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时在福州市鼓楼区(略)号8层拍卖厅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公开拍卖,通过公开竞价确定承租人。 五、风险揭示: 1、买受人应自行针对标的物的现状就拟开展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调查评估,并在拍卖会前对标的物现场看样,确保对标的现场状况无异议,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物。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违约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拍卖人可以重新拍卖。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支出及原拍卖应收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3、若竞买人有违反本拍卖规则条款规定的行为,将被取消竞买(买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拍卖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六、咨询电话:(略) 七、监督电话:(略) 地址:(略) 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9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