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略))桂(略)执(略)号
本院定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到(略)年(略)月8日(略)时(略)分(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略)坐落于广西大新县桃城镇文昌东路6号学府豪庭1#楼3单元1-3-(略)号房进行网络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略)
标的物详情详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二、变卖价:(略)
三、拍品看样时间:(略)
四、变卖方式:(略)
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五、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竞买人条件:(略)
七、变卖财产已知瑕疵:(略)
八、特别提醒:(略)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略)
十一、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缴纳尾款的,从所缴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不缴纳尾款导致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变卖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咨询电话:(略)
联系人:(略)
法院投诉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大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大新县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
收取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运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我院将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辅助性工作委托有关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一、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完成相应拍卖辅助工作后,标的物拍卖、变卖成交或者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成交的,被执行人应按以下方式承担拍卖辅助工作费用:
(一)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在(略)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5‰;超过(略)万元以上(略)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比例为4‰;超过(略)万元的部分,辅助工作费用比例为2‰;超过(略)万元的部分,辅助工作费用比例为1‰;
(二)动产成交价5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2%;超过5万元的部分为1%。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
(三)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略)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万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略)万元。
二、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承担拍卖辅助工作后,标的物经拍卖、变卖流拍、和解(已经挂网拍卖后),且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的,则拍卖视为成交,执行标的或抵债金额及视为成交价,服务费用按被执行人应按上述一标准由买受人支付;
三、因标的物需要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所产生的费用,被执行人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承担;
四、收取的拍辅费用如遇上级法院资费调整的,按上级法院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