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线网部分线路机电系统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机电、变电专业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线网部分线路机电系统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机电、变电专业设计服务项目已批准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略)
2.1.2 招标项目名称:(略)
2.1.3 工程建设地点:(略)
2.1.4 工程建设规模:(略)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略)
注:(略)
2.2.2 招标范围:(略)
2.2.3 设计服务期限:(略)
设计专业内容:(略)
2.2.4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略)
2.2.5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咨询等编制单位):(略)
注:(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略)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略)〕(略)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略)〕(略)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略)〕(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略)〕(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略)〕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略)〕(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略)〕1号,详见链接:(略)
3.4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供电或电气或机电一体化或自动化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略)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略)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略)〕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5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R需要 /□不需要):(略)
投标申请人自 (略)年1月1日至今(注:(略)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或工程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4)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略)
3.6关于联合体投标:
3.6.1本次招标(£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8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9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略)
3.(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在本公告发布前,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如有,提供具体名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R不给予)经济补偿。
4.2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3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略)
5.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略)
注:(略)
5.3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站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登记时间(含本日):(略)
注:(略)
6.3 开标开始时间:(略)
6.4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略)
6.5 投标时(£需要 /R不需要)提交设计模型:(略)
6.6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略)
6.7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8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略)
8.资格审查方式
8.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8.2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略)
9.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9.1 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9.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略)
9.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截止时间 (略) 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尚未登记注册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异议受理部门:(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
地址:(略)
9.4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诚信评价管理系统。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诚信评价管理系统。(略).其它事项
(略).1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略)
(略).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略).3本项目不设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投标人费用自理。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管理机构:(略)
邮政编码:(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略).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略)
附件2:(略)
年 月 日
附件1:(略)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称)就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号)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等信息进行公开。
二、我方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保证无行贿犯罪记录,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承诺,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真实、有效。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略)
八、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十一、如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我方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略)
项目负责人:(略)
技术负责人:(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