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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综合废旧物资处置第四批次公告

2025-09-22 江苏-南京-江宁区
所在地区: 江苏-南京-江宁区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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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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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略)年度综合废旧物资处置第四批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京地铁(略)年度综合废旧物资处置第四批次

二、项目概况

现有车辆分公司、机电分公司、工务分公司、通号分公司、供电分公司等各分公司及各部门,在日常使用及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报废物资分布于我司全线各站点及车辆基地,包括废非有色金属(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非有色金属件、含非有色金属的杂质件(如空簧、工器具、冰箱洗衣机除湿机、铁皮柜等))、废轮饼、废钢轨、废铁垫板(包括纯铁类、含胶类、及垫板配件等)、废空调、废电脑、废铝件(包括各类铝制含铝制品,如废梯级、废汇流排、废铝板等)、废铜件(银铜接触线、铜件等)等。现由招标采购事业部公开询价,需有资质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

三、报价人要求

参加本次报价的报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略)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为本次废旧物资处置提供服务;

2、具备相关操作证书与员工意外保险;

3、报价人须具有与本次废旧物资处置相类似的处置经验,提供近三年来的相关合同业绩证明。

4、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报价人最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承包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询价中同时参加。

(3)近一年内存在串标、弃标、中标后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以及减重折价执行处置行为的公司及相关合伙人。

四、报价人资格审查

资格原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送达指定地址,送达时间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按照提交资格原件的顺序,依次在审查现场对资格原件进行审查。

五、询价文件获取

本次询价公告在南京地铁官网https:(略)

六、项目报名

1、本项目报名时间:(略)

2、报价截止时间:(略)

七、现场踏勘

1、经办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报价截止日前5天内,通过报名联系人手机号,以短信形式发布踏勘通知(经办人短信界面显示已发送状态,即视为发送成功且有效,报名人需自行关注短信接收情况),踏勘人需为报名联系人或法人,并携带身份证件等有效证件,其余人员不允许进场,提前5-(略)分钟到场等待,过时不候。

2、踏勘人现场踏勘期间自觉遵守基地管理规定,服从经办人安排,违者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取消踏勘资格。

3、对于分布较散类型废旧物资,以主要存放点作为踏勘参考点。

4、现场踏勘品类数量不全,以实际交付品类数量为准。

5、踏勘人承诺为踏勘单位报名联系人或法人,代表踏勘单位确认本确认单为现场踏勘后的真实意愿表示,愿意遵守和执行本确认单内容,保证项目报价有效且承担所有责任。

6、经现场踏勘,踏勘单位对项目及踏勘内容(包括书面与非书面、实物与非实物等)已充分了解并认可。

7、如若中标,踏勘单位不对项目及踏勘内容(包括书面与非书面、实物与非实物等)提出任何异议。

八、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略)

2、履约保证金:(略)

3、安全保证金:(略)

4、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略).(略)(壹拾万元整)。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必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单位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九、处置要求

1、处置时间:(略)

2、处置数量:(略)

3、处置频次:(略)

4、处置地点:(略)

十、装卸包装要求

1、乙方负责所有的装卸包装服务,并承担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力、机械、设备、包装物等)。

2、在偏远区域或紧急处置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可适当协助装卸。

十一、计重过磅要求

1、采用过磅计重(部分同规格物品,可采取平均计重法(计重样品由乙方随机抽取3个,样品平均值总数=计价重量)),过磅地点由甲方指定并安排监磅人员两名。使用甲方磅秤计重前,先由乙方核验磅秤且确认后,再进行计重,乙方不得以磅秤不准为由否认计重;使用外单位磅秤时,经甲方发现有异议,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重新过磅。

2、乙方不得以废旧物资贮存、包装、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因自然天气等原因产生的雨雪尘土覆盖累积渗透、外包装物、车辆围挡护板等为由,减重或拒绝处置。

3、乙方负责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计重过磅费用,并负责提供甲方监磅人员在处置过程中所需乘坐的交通工具。

4、甲、乙双方现场确认重量为计价重量,乙方不得以出厂后、单方过磅数量为由,要求调整计价重量。

5、过磅地点采取就近原则,乙方不得指定过磅地点。

十二、结算要求

1、每次货物处置完后,由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结算重量,乙方不得在货物出厂后对现场确认数量提出异议,如存在明显可证错误(计算错误、车辆货物标重错误等),甲方可依据调整确认数量。

2、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现场确认结算重量,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货款支付,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付货款,否则按照违约处理。

3、乙方完成货款支付后,甲方依据财务流程开具收据,乙方自行领取。

十三、现场要求

1、乙方对施工全过程中造成的物品及场地损坏进行恢复换新或照价赔偿。

2、乙方负责清理现场(因处置产生的各类垃圾,包括木板、托盘、塑料袋、玻璃等),并承担所有垃圾处理费用。

十四、培训要求

1、乙方根据所中标的,结合甲方生产运营实际,定期免费为甲方提供废旧物资现场管理与培训服务。

十五、安全要求

1、乙方在货物接收过程中有动火等操作需求,须提前申请并按照甲方公司安全规定进行操作。

2、乙方对施工全过程中的人员、车辆、施工等所有安全事项负全责。

十六、其他要求

1、乙方明确知道甲方本次出售物品为废旧物资,如其中堆掺杂非废旧物资,乙方需立即退还至甲方指定地点,退还期间发生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所处置废旧物资,不限于现场踏勘品类、数量。部分未在现场踏勘中的废旧物资,需先经甲方分类归属至所属标的,乙方需按照所属标的处置。

十七、经办人联系方式

姓名:(略)

电话:(略)

联系单位:(略)

联系地址:(略)

十八、报价人如对此项目有疑问需要澄清,须在报价截止日5天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书面方式递交给经办人,经办人统一将澄清文件发给本项目的报价人。

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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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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