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
((略))湘(略)执恢(略)号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一、拍卖标的物:(略)
本次拍卖包括入户门、窗等不可移动的现有装饰装修,不包括可移动家具、家电以及内放物(一切以实物交付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起拍价:(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略)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略)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六、特别说明:(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网络拍卖辅助机构:(略)
标的物详情咨询服务热线:(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本院联系地址:(略)
桂阳县人民法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