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本院定于(略)年(略)月8日(略):(略)https:(略),户名:(略)
一、变卖标的:(略)
标的物详情:(略)
特别提示:(略)
1.经前期财产现场调查,本拍卖标的物1号至6号为打通状态,若需隔断恢复原状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本次拍卖程序以标的物现状交付;
2.2.经函询柳州市柳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拍卖标的物东南侧涉嫌未经许可擅自建设建(构)筑物,该单位已于(略)年8月1日立案调查;
3.本院仅可就有证部分办理产权证,将来买受人如需再次交易,需将违建部分拆除后方可办理;
4.本拍卖标的物存在租赁关系,租赁合同载明的租赁期限至(略)年(略)月(略)日。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租赁合同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遵循法律途径处理;
5.具体户型结构和装修以实际看样为准,清空、交付事宜根据执行工作安排另行确定具体户型结构和装修以实际看样为准。
风险提示:
1.本次变卖只变卖房屋,房屋内家具家电、装修、装修饰品、生活用品不在变卖范围内。变卖成交后,清空房屋过程中可能会对房屋外观、装修、内在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竞买人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其外观、质量、结构、装修、面积差异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本次变卖的结果及价格,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3.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费、电费),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咨询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并通过相应途径进行解决,法院不予处理;除了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外,其他产生的税费、土地出让金、公摊费用或其他费用皆由买受人负担,竞买人报名参与竞拍则表示认同;
4.法院会出具裁定书证明归属,对权属证明的办理不做承诺;
5.如因本院调查未尽事宜导致不能过户的,本院将撤销变卖,但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价款退回竞买人;
6.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七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7.房屋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法院不承诺房屋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标的物按现状变卖,请谨慎参拍。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变卖竞价时间:(略)
变卖起拍价:(略)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略)天,如有竞买人在(略)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略)小时竞价倒计时;(略)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略)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略)
六、变卖财产已知瑕疵:(略)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除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拿到法院出具的过户相关文书后,如有税费需要申报退税的,需在7日内凭相关正式票据向本院申请报销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税费,逾期不向法院申报的,视为妨碍法院执行,本院将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如果房屋过户涉及土地出让金缴纳,以相关税票名字为准,如税票名字是被执行人的,可以向法院申报,如果是买受人名字,则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受理申报退款事宜。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相应款项的视为恶意竞拍、悔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没收保证金并对买受人罚款。尚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意向竞买人如竞拍成交,请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附加于变卖标的物上的户籍的迁入及迁出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予负责。
九、特别提醒:(略)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一、本院拍卖标的不提供贷款服务,如买受人需贷款支付成交价款的,可自行向银行等机构咨询,以确保在尾款缴纳期限内完成。
十二、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优先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变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及标的物权属等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拍前十日内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三、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变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变卖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变卖未成交,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将视为悔拍没收保证金并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十四、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竞买人可以向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十五、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交付尾款后七日内将以下材料(1、变卖成交确认书;2、保证金及尾款转账凭证;3、买受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法院。法院查询到变卖收款后送达过户协助通知文书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并向买受人开具相关的文书,此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请买受人耐心等待,完成后法院会主动联系买受人。
十六、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承办人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
投诉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