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两岸(石鼓山核心区)照明提升工程-富力湾、天玺台等载体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一河两岸(石鼓山核心区)照明提升工程-富力湾、天玺台等载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宝鸡高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略)
((略))一河两岸(石鼓山核心区)照明提升工程-富力湾、天玺台等载体项目;
规模:(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一河两岸(石鼓山核心区)照明提升工程-富力湾、天玺台等载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企业营业执照,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建安 B 证),项目经理近 1 年((略) 年 9 月至 (略) 年 8 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费单位与申请人一致),且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书面承诺书);
3.3、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4、申请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5、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3.6、申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略)-(略)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略)
资格预审地点:(略)
评审办法:(略)
七、其他
7.1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http:(略)
7.2 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7.3 申请人须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7.4 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应与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一致,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7.5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模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资格预审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系统中上传电子文件。各申请人须在 (略) 年 (略) 月 (略) 日上午 8:(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