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建设内容:(略)
3.投资概算:(略)
4.比选内容:(略)
5.项目地点:(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提供 (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以提供近3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具体要求:(略)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比选申请人须承诺:(略)
(2).比选申请人须承诺受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配置人员均为本公司人员且须提供(略)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比选申请人未经比选人同意擅自更换相关人员,招标人将取消比选申请人的中选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殊资质要求:(略)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每天(略):(略)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五、联系事项
比选人:(略)
清镇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
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建实施人)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六、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比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