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苏能白音华项目部
外封闭彩板采购项目
竞价(公开询比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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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略)
(略)年(略)月
中国·济南历城
第二章 询价响应人须知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 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详见询价公告 |
2 | 询价采购名称 | 详见询价公告 |
3 | 项目地点 | 详见询价公告 |
4 | 询价范围 | 详见询价公告 |
5 | 交货时间 | 详见询价公告 |
6 | 交货地点 | 详见询价公告 |
7 | 质量要求 | 详见询价公告 |
8 | 竞价报价要求 | 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略) 2、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略)% 3.货到工地后,询价人组织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方共同接货查验,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按照询价人要求将不合格产品运出施工场地,并补偿由此给询价人带来的损失。 4、合同执行期间单价计算公式为:(略) |
9 | 竞标/投标担保 | 1、形式:(略) 2、金额:(略) 3、系统在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供应商按此账号递交保证金。 4、保证金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5、保证金须通过竞标响应人的对公账户提交,不允许通过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私人账户提交。 6、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竞价响应人和中标人无息退还竞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将退还至竞标响应人的汇款账户。 未缴纳保证金的响应人/投标人做否决投标处理。 |
(略) |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略) | 选定供货单位原则 | 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审,评标结果采用首备选制。 遵循的原则:(略)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 5 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 5 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 5 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 5 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 5 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评审。 |
(略) | 询价有效期 | (略)天 |
(略)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询价公告 |
(略) | 竞价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略) |
(略) | 询价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略) |
(略) | 货款结算 | 货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略)个工作日内(以买方收到发票时间为准)向买方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备注处注明合同编号,发票结算清单必须与合同相符,以及由买方仓库管理员签字(代签无效)的加盖卖方印章的随货同行清单原件及金额为合同总价(略)%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款收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二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合同总价的(略)%作为交货款;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待质量保证期过后无质量问题,卖方负责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5%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款收据”提交买方,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二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具体详见供货合同文本)。 备注:(略) |
(略) | 合同变更/终止 |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中标人不能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影响竞价人现场施工,竞价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另行委托有能力的供应商供货,给竞价人造成损失的,竞价人有权要求赔偿。 |
(略) | 罚则 | 在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如竞标人/投标人拒绝供货,竞标人/投标人将被取消合格供货商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采购增加的成本。 |
(略) | 供货量的确认 | 按照交货数量据实结算。 |
(略) | 评标价修正 | 1、遗漏重复修正:(略) 2、算数错误修正:(略) 3、评标价=招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 |
(略) | 技术要求 | 采购产品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技术上如有疑问请致电苏能白音华项目 安生林 (略)。 |
(略) | 否决投标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否决招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经澄清,对招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3、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纠正投标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招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6、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
(略) | 解释权 | 1、本公开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方,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方的书面解释为准。2、公开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方对此所作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
(略) | 产品知识产权信息审查 | 审查、验证供应商提供的知识产权信息资料及产品不侵权承诺书(见合同附件)。 |
(略)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厂家合同签订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需要交纳 (略) 元履约保证金或者同等金额的履约保函,合同履约完毕后全额无息返还。 |
(略) |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 中标结果与中标供应商需向业主方报批,同意后方可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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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报价表1、询价报价汇总表 单位:(略)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金属复合保温屋面板 | m2 | (略) | | | C-4栈桥 |
2 | 金属复合保温屋面板 | m2 | (略) | | | T3转运站 |
总计 | | | (略) | | | |
注:(略)
2、税款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3、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4、以上产品均包含组成产品的附件及必要的安装件、连接件、建筑方案要求的装饰性构件、雨篷、盖片、胶粘剂、锚固件、收边板、泛水板、天沟、檩条、檩托、抗风柱、女儿墙立柱、各处变形缝等。
5、以上面积为建筑立面或平面的投影面积扣除洞口后的面积,不包含材料的搭接、折边、损耗面积,材料实际用量以最终施工图及现场安装后的外表面积数量为准。
说明:(略)
投 标 人:(略)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附表附表一:(略)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执行标准 | 单位 | 预估数量 | 预估基准价(元/kg) | 固定费用(元/ kg) | 预估含税单价(元/kg) | 预估含税金额(元) | 品牌/生产厂家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税率 | (略)% |
注:(略)
附表二:(略)送货通知单(采购订单) |
订单编号 | | 项目名称 | | 编制日期 | |
订单名称 | | 关联框架合同编号 | | 计价日期 | |
订单属性 | | 关联框架合同 | | 币种/VAT 税率(%) | |
订单类别 | | 送货地址 | | 价格类别 | |
序号 No.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材质 /牌号 | 技术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含VAT) | 总价 (含VAT) | 品牌/ 生产厂家 | 交货日期 | 需用 单位 | 计划号 | 备注 |
1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价税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买方(签字、盖章): 开户银行:(略) 账号: 联系人:(略) 邮箱: | 卖方(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略) 邮箱: |
买方审批人: | | 买方编制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货要求:
本采购订单为编号【XX】外封闭彩板框架采购合同附表,所有条款及要求均执行该合同条款。
1、以上材料必须为资质齐全的国家正规厂商产品,必须注明生产厂家或品牌信息。
2、交货时,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如有)、随货同行清单等相关资料必须随产品一同运抵采购订单指定交货地点,否则买方不予接收。
3、送货联系人:(略)
4、实际交货数量:(略)
5、卖方所供物资的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采购订单约定时,买方可以采取拒收、退货处理,卖方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费用,具体条款见框架采购合同。
6、本采购订单由买方编制人及审批人共同签字盖章后传递卖方,卖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回传(包含传真或邮件形式)至买方后生效(采购订单扫描件、传真件有效)。卖方提出异议期限为:(略)
7、多页采购订单必须加盖骑缝章。
8、如出现本订单单价与框架采购合同约定的计价不一致,以框架采购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为准。
9、其它:
附表三:(略)批次结算总表 |
编制日期: | 结算时段: |
交货项目部 | | 供货商 | | 币种 | |
关联框架合同编号 | | 供货商开户行 | | 采购订单总金额 (含VAT) | |
VAT 税率(%) | | 供货商账号 | | 结算总金额 | |
序号 | 关联采购订单编号 | 交货日期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材质 /牌号 | 技术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品牌/ 生产厂家 | 需用 单位 | 计划号 | 备注 |
1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买方(签字): | 卖方(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六部分 附件附件一:(略)详见附件
附件二:(略)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买卖双方签署本责任书: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附件三:(略)鉴于:(略)
第一条 商业秘密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财务信息、资信情况、改革改制计划、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投融资决策、市场调研报告、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也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工艺流程、制作方法、施工工法等技术信息。以及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买卖双方互为商业秘密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拾年。
(二)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商业秘密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三)双方均须把对商业秘密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商业秘密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披露的商业秘密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在(略)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商业秘密以及包含或体现了商业秘密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买卖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商业秘密,但在任何情况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七)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对方报告。
第三条 商业秘密的保存和使用
(一)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商业秘密,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商业秘密。
(二)买卖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商业秘密。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商业秘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略)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买卖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附件四:(略)
履约保函
出具日期:(略)
我行编号:
致:
鉴于(以下简称“卖方”)根据号合同向贵方提供(以下称合同)。
根据贵方在合同中规定卖方应向贵方提交由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出具的在合同中规定的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金。
我行,银行, 地址(以下简称我行)同意为卖方出具此保函。
我行特此承诺,我行作为保证人并以卖方的名义向贵方出具总额为CNY (人民币整)的保函。我行在收到贵方连同本保函正本原件一起提交的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原件声明卖方违反了合同规定后,就不可抗辩地向贵方支付保函限额之内的一笔或数笔款项,该索赔通知需由贵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保函有效期至年月日,任何符合上述规定的索赔须在此日期我行营业时间结束前送达我行。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我行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签字人签字)
(银行盖章)
附件五:(略)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当地税务机关给出)发票联 No (税务发票编号,由当地税务机关给出)
开票日期:(略)
购货单位 | 名称:(略) 纳税人识别号:(略) 地址、电话:(略) 开户行及帐号:(略) | 密码区 | (由当地税务机关给出) |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与合同清单一致) | 规格型号 (与合同清单一致) | 单位 (与合同清单一致) .png\")
| 数量 (与合同清单一致) | 单价 | 金额 | 税率 | 税额 |
合计 |
价税合计(大写) | 协商后确定 | (小写)¥ |
销货单位 | 名称:(略) 纳税人识别号:(略) 地址、电话:(略) 开户行及账号:(略) | 备注 | 此处注明本发票的货物隶属的合同/采购单号等信息,具体根据开票通知的要求填写。 必须备注: 1、合同号码 2、项目名称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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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略)
第七部分 技术协议? 招标文件、业主及卖方对项目的要求、业主及卖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文件等,如下:
? 国家、地方、企业颁布的相关法规、规程、规范、标准等,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