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关于开展长沙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5-09-19 湖南-长沙-长沙县
所在地区: 湖南-长沙-长沙县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19日
招标代理: 注册/登录 即可查看 招标业主: 注册/登录 即可查看
招标采购正文
(* 或 略)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注册/登录

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全面提高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确保(略)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稳步推进,根据《长沙县(略)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要求,特组织开展项目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 ? 依法在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县域内对秸秆还田、翻耕、离田和综合利用有意愿、积极性高的企业、主体等,包括村级集体、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主体,能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法人银行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能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相关台账的建立和资料的归档整理并符合财务制度。优先考虑历年秸秆综合利用等方面重视程度高、措施特别有力、效果比较显著,无秸秆焚烧行为,有一定的秸秆收储运或综合利用的基础和条件的主体。 

二、申报内容

1.设备购置。申报主体(包含原秸秆收储运中心、网点和(略)年新增收储运网点)新购置秸秆捡拾打捆机(自走式、牵引式)、北斗终端设备、抓草机、揉丝机、粉碎机等秸秆综合利用设备,按项目补贴加上国补不超过总购置金额的(略)%予以补贴;其他机具购置按国家购置补贴。

2.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建设。县域内培育秸秆综合利用量或加工量达到规定标准的主体,申报者(略)年须完成以下建设内容和作业任务:

秸秆收储运网点,秸秆综合利用量或加工量达(略)吨以上(含(略)吨);配套收储厂房面积不小于(略)平方米、秸秆打捆机(含北斗终端设备)2台以上(含2台)、秸秆运输车、消防安全设施,运输车辆进出自如,地面平整防潮,标志牌和制度上墙,验收时要求提供秸秆收储利用台账、销售合同、银行流水、入出库台账、发票、影像资料等。

3.培肥示范区创建。(略)年全县创建(略)亩以上腐熟还田培肥示范区2个,补贴5万元/个。申报主体为长沙县涉农镇(街),优先考虑历年秸秆综合利用方面重视程度高、措施有力、效果显著,有健全回收利用体系的镇(街),年秸秆还田面积不低于(略)亩,具备相关的机械设备(见附件5)。

三、申报程序

1.主体申报。申报设备购置、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建设的村级集体、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企业及原有秸秆收储网点根据实际情况,向当地镇(街道)主管部门提交相应申请表(附件1-4)。(略)年9月(略)日申报截止,逾期一律不予受理。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如实、准确填报项目申请表、承诺书,项目申请表中的相关内容和数据将作为项目单位申报项目的承诺,申报单位自愿承担项目建设投资及项目落选的风险。

2.镇街推荐。各镇(街道)按照“一镇一策”统筹安排秸秆低茬收割碎草还田、翻耕覆盖还田、秸秆打捆离田实施主体,填报长沙县(略)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一村一策”实施主体汇总表(见附件6),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按照申报要求,对设备购置、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建设提出的申报主体进行审核,签署初审意见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3.县级遴选。县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对镇(街道)推荐的申报主体资料进行审核,对项目进行初步排序,经局党组研究后确定项目入库主体并进行公示。

4.申报方式。实行电子和纸质资料同时报送的方式,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档(扫描件)和书面申报材料(原件一份)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科(三)(略)办公室,联系人:(略)

四、组织实施

1.各镇(街道)按照“一镇一策”的目标,统筹调度实施主体进行秸秆低茬收割碎草还田、翻耕覆盖还田、秸秆打捆离田和综合利用工作,并健全完善项目区面积卫星勾图,对建设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在所在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五、审核验收

项目完成后,各镇(街道)初验,县级复验,镇(街道)和项目实施主体应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相应台账,规范资金使用途径。验收注意事项如下:

1.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实施主体进行补贴,主体对项目的投入资金以佐证材料(台账、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为准。

2.纳入补贴范围的新增相关设备、设施须为(略)年在正规厂家购买的全新机具,并开具正规发票,如若弄虚作假、虚开发票,一经发现,取消一切补贴。

3.秸秆低茬收割碎草还田、机械化离田作业、翻耕作业在同一丘块不重复补贴。其中低茬收割碎草还田、翻耕作业面积以实际作业面积台账和现场抽查核定为准,需提供实际作业面积台账、卫星勾图及作业前后影像记录资料;秸秆离田作业面积以实际作业面积和现场抽查核定为准,需提供北斗终端设备记录的面积数据、卫星勾图及作业前后影像记录资料。

4.秸秆综合利用或加工利用量以提供佐证材料(台账、合同、发票、银行流水、影像记录资料等)为准。

5.各实施主体实施区域严禁秸秆焚烧,出现1个秸秆焚烧火点,给予主体扣款(略)元,出现5个及以上火点,取消该主体的所有作业补贴,相关台账由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供。

附件:(略)

2.长沙县(略)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建设内容明细表?

3.长沙县(略)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机具购置申请表

4.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建设承诺书

5.长沙县腐熟还田培肥示范区创建申请表

6.长沙县(略)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一村一策”实施主体汇总表

7.资料清单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略)年9月(略)日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略)附件2:(略)附件3:(略)附件4:(略)附件5:(略)附件6:(略)附件7:(略)
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