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分院第七栋房屋维修改造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发挥投资效益、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完成,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按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关于印发〈广汉分院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飞院广发﹝(略)﹞(略)号),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设计单位。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建设地点:(略)
1.2建设规模:(略)
由于本项目目前正在申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自筹资金,还未正式立项,为节约时间,确保项目立项后能够尽快实施,因此本次通过比选在项目资金落实之前确定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编制初步设计概算,若项目资金没有落实,则设计单位提交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属于免费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拟参与设计比选的设计单位注意,若同意请做出承诺。
1.3设计服务期限:
1)方案设计:(略)
2)初步设计及概算:(略)
3)施工图设计:(略)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2.2报名条件:(略)
2.3报名要求:(略)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每日上午9:(略)
3.2报名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3.2.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的扫描件)。
3.2.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的扫描件);
3.2.3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鲜章的扫描件);
3.2.4税务登记证(加盖鲜章的扫描件);
3.2.5设计资质证书(加盖鲜章的扫描件);
3.2.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营业执照如已实施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略)
4.2比选地点:(略)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略)
联系人 :(略)
电 话:(略)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