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被执行人金华鼎源糖业食品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洋埠镇下潘村(略)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及附属物(含地下隐蔽工程及已拆除的建筑物、附属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拍卖公告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金华鼎源糖业食品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洋埠镇下潘村(略)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权证号码:(略)
评估价:(略)
二、竞买人条件:(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物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公告特别说明的除外)。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请各竞买人务必到现场查看。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现场查看为准。
2、拍卖标的物中部分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已拆除(详见浙中桥估字[(略)]第(略)-(略)号评估报告),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来确定其价值,一并予以拍卖,请各竞买人务必到现场查看,并审慎决定是否参加竞买,一旦决定参加竞买,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金华金开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因防疫设施建设投入金华鼎源糖业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金华市婺城区洋埠镇下潘村工业房地产中装饰装修、设备、附属设施等资产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竞拍人竞得后需与金华金开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协商处理。
4、处置过程中,本院函询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拍卖标的物有无拖欠土地出让金、买受人资格及条件等相关事项,该局已函复本院,请各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参加竞买视为已知悉。
5、处置过程中,本院函询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拍卖标的物相关产业规划要求、政策、税收考核指标等相关事项,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函复本院,函复内容可能会对竞买人产生重大影响,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参加竞买视为已知悉。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7、其他拍卖注意事项,请各竞买人务必仔细审阅评估报告、金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复函、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函,上述文件可能对竞买人产生重大影响,务必仔细阅读,参加竞买视为已知悉。
六、税费负担及过户情况: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利,买受人应及时并自行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含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税费),在取得过户材料之日起(略)天内办理,买卖双方按照税法等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交易税费:
1、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等,不承担被执行人历史欠缴的其他税费(可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理或与法院联系),但欠缴的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或支付。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自愿支付。2、被执行人负担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3、被执行人应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完成相关税费申报和结算后,向税务机关申请,由税务机关向法院出具卖方应交纳税款联系单,法院收到审核无异议后将该税款直接交付税务机关。4、买受人未按公告要求的(略)天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完成取得联系单,法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卖方应交税款联系单直接给付税务机关。买受人未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办理过户产生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5、竞买人竞拍前应当请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税务、消防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房屋的过户登记以及税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缴纳情况及过户事宜。
出卖方(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七、请各竞买人关注公告更新,若拍卖信息有更新,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一周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略)https:(略)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 (略) 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剩余价款请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二、淘宝网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竞买人如需银行贷款,请自行向相关银行咨询。
十四、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略)-(略)-(略),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生效裁判文书为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略))辽(略)民初(略)号民事判决。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拍卖开始前与以下银行的工作人员联系:
1、金华银行总行营业部:(略)
2、农行金华分行营业部:(略)
3、建行金华分行:(略)
4、浙商银行金华分行:(略)
5、稠州银行金华分行:(略)
6、永康农商行:(略)
7、东阳农商行:(略)
8、义乌农商行:(略)
9、兰溪农商行:(略)
(略)、金华成泰农商行:(略)
特别提醒:(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