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略)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郭泉新、刘艳、袁飙、喻艳共同所有的位于石首市绣林办事处文峰路(略)号的房产[鄂((略))石首市不动产权第(略)号],建筑面积(略).(略)平米。起拍价:(略)
二、竞买人条件:(略)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被执行人郭泉新、刘艳、袁飙、喻艳共同所有的位于石首市绣林办事处文峰路(略)号的房产[鄂((略))石首市不动产权第(略)号],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实地调查,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的占有、租赁、使用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请购买人慎重考虑。
特别说明:(略)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税费,其中涉及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相关税费(含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需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并于过户后7日内到执行法院领取代垫税费(如遇到疫情等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缴纳税费的,需向法院书面申请延期),逾期不到执行法院领取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相应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过户中有可能产生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土地过户测绘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本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未列明的费用依照法律规定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石首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年(略)月3日(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网址:(略)
此公告在“京东网”、“淘宝网”、“公拍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上发布。
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
二0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