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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略)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略)1.2交易进场编号:(略)1.3项目名称:(略)1.4采购方式:(略)1.5预算金额:(略)1.6最高限价:(略)1.7采购需求:(略)1.8合同履行期限:(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3、投标人须具备经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且同时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略)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征集文件3.1时间:(略)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项目概况:(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略)1.2交易进场编号:(略)1.3项目名称:(略)1.4采购方式:(略)1.5预算金额:(略)1.6最高限价:(略)1.7采购需求:(略)1.8合同履行期限:(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3、投标人须具备经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且同时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略)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征集文件3.1时间:(略)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1.1项目编号:(略)1.2交易进场编号:(略)1.3项目名称:(略)1.4采购方式:(略)1.5预算金额:(略)1.6最高限价:(略)1.7采购需求:(略)1.8合同履行期限:(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3、投标人须具备经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且同时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略)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征集文件3.1时间:(略)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1.2交易进场编号:(略)1.3项目名称:(略)1.4采购方式:(略)1.5预算金额:(略)1.6最高限价:(略)1.7采购需求:(略)1.8合同履行期限:(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3、投标人须具备经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且同时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略)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征集文件3.1时间:(略)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1.3项目名称:(略)1.4采购方式:(略)1.5预算金额:(略)1.6最高限价:(略)1.7采购需求:(略)1.8合同履行期限:(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3、投标人须具备经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且同时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略)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征集文件3.1时间:(略)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1.4采购方式:(略)1.5预算金额:(略)1.6最高限价:(略)1.7采购需求:(略)1.8合同履行期限:(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3、投标人须具备经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且同时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略)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征集文件3.1时间:(略)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1.5预算金额:(略)1.6最高限价:(略)1.7采购需求:(略)1.8合同履行期限:(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3、投标人须具备经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且同时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略)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征集文件3.1时间:(略)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1.6最高限价:(略)1.7采购需求:(略)1.8合同履行期限:(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3、投标人须具备经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且同时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略)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征集文件3.1时间:(略)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1.7采购需求:(略)1.8合同履行期限:(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3、投标人须具备经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且同时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略)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征集文件3.1时间:(略)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1.8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3、投标人须具备经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且同时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略)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征集文件3.1时间:(略)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3、投标人须具备经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且同时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略)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征集文件3.1时间:(略)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2.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3、投标人须具备经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且同时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略)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征集文件3.1时间:(略)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2.3、投标人须具备经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且同时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略)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征集文件3.1时间:(略)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略)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征集文件3.1时间:(略)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略)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征集文件3.1时间:(略)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征集文件3.1时间:(略)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征集文件3.1时间:(略)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征集文件3.1时间:(略)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三、获取征集文件3.1时间:(略)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3.1时间:(略)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3.2地点:(略)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3.3方式:(略)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3.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4.2开标地点:(略)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6.2公告媒体:(略)
6.3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6.3.1线上质疑。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6.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6.3.3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6.3.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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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6.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6.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征集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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