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公共供水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河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批投资【(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法人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时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略)
3.1.2财务要求:(略)
3.1.3信誉要求:(略)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略)
3.1.6其他要求:(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略)-(略)-(略) (略):(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8.1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尽量错开投标截止时间前的高峰期。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解密,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8.2按照冀政务办〔(略)〕(略)号、冀政务办规〔(略)〕7号文件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8.3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若投标人(供应商)在使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略)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在线提出,招标人联系人:(略)
(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略).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时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地址: | 新河县时代路东头路北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略)号旺角国际(略)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邱建勋 | 联系人: | 王乐娜 |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