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略)年通村完善工程 投标保证金账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志丹县(略)年通村完善工程已由延安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关于下达(略)年农村公路建设“以奖代补”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延市公发〔(略)〕5号)批准建设,最高限价已由志丹县财政局《关于志丹县(略)年通村完善工程项目预算最高限价的审查意见》(志财办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解决。项目业主为志丹县地方道路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略)
2.3招标范围:(略)
2.4预算总投资:(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本项目共设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略)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略)
3.3业绩要求:(略)
3.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或投标人提供的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承诺书(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投标人被“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记录不良行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电子投标文件未在限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注:(略)
(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