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奈曼旗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服务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要求,我单位拟采取比选方式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奈曼旗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标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人:(略)
二、服务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完成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对参与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登记入库。
(二)经营范围包括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3年内,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五)近3年内,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法定代表人、授权项目的负责人、承办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无论是否被选中,参与此次比选活动的费用全部自理。如若此项目未批复实施,则此次比选结果作废,选中的代理机构对接代理工作产生的费用全部自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参加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所需提供材料
(一)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略)年1月至今拟派项目负责人(承办人)代理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招标代理合同、项目承办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中标结果公告截图体现项目承办人姓名等材料);
(三)身份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2.该项目授权的项目负责人(承办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承办人)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社保一年(含一年)及以上的缴费记录,(略)年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1.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登记截图证明材料;
2.代理机构及其法定代表(负责)人、授权的项目负责人(承办人)在各级监管平台、“信用中国”各级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级行政监管部门网站等不存在未修复(或有效期内)的诚信数据不良行为记录、失信惩戒记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政处罚信息等失信行为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
3.出具在与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招标代理工作方案;
(六)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七)代理收费报价单,注:(略)
(八)材料递交方式:(略)
五、递交比选材料方式、时间、地点
现场递交比选材料,递交比选材料资格以签到为准,签到截止时间:(略)
六、比选方式
根据比选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由评委组综合评审确认中选对象。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中选的,取消其中选结果。
七、比选结果公示公告
评审结束后将中选公告进行挂网公示。
联系人:(略)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