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邀请人:(略)
2.项目名称:(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保监委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
三、项目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3.报名方式:(略)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内容包含:
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专项查询结果为准;
③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基本情况表等商务文件;
④《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
2.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3.申请文件一正二副,逐页编码胶装后密封递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本次邀请以公告形式在中国利川网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健全养老服务风险分担机制,发挥综合责任保险在养老机构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有效降低全市养老机构运营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略)〕5号)《关于推进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略)〕(略)号)《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鄂民政发〔(略)〕(略)号),结合本市实际,拟公开邀请各潜在供应商承保公司,经多轮谈判后推荐保险机构承保利川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实行统一投保模式。承保公司对养老机构采取统一保险合同、统一基准费率、统一服务标准使保障范围更广更全面、保险费用更趋合理。
(2)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后,经审查符合项目资格要求后进行多轮谈判,谈判内容以服务方案和服务价格为主。
八、联系方式
邀请人:(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