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保洁服务商资格准入项目((略)年9月)(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
采购人目前具有东莞市轨道交通车站保洁、车站开荒、写字楼保洁服务需求,以及其他后续拓展项目保洁服务需求。为保障采购人各项目保洁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工作需要,现开展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保洁服务供应商资格准入工作。
采购项目将在准入供应商范围内进行竞价,通过资格准入的供应商将获得保洁服务采购竞价活动的资格。供应商必须清楚理解获得准入并不意味着服务机会的获得,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准入单位所能获得的服务项目数量与金额,供应商可充分了解采购人以往同类项目的采购及服务情况,并且承诺不向采购追讨任何费用。
三、资金来源:(略)
四、供应商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注册资本不低于 (略) 万元(含)人民币。
3.投标人自(略)年7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的年合同金额(略)万元以上保洁服务业绩不少于(略)份。
4.财务能力:(略)
5.其他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他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标项目正常履约的情形。
(4)不存在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且履约过程中因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未正在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
(6)不存在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或过失责任的情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准入供应商数量
1.准入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不设上限,满足资格准入条件并通过准入审查、考察的供应商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经审查合格的准入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采购人有权选择重新开展准入审查或终止准入审查活动。
3.当年准入供应商评级为B级及以上的,准入资格可延续至下一年度;当年评级为C级的,下一年度需重新获得准入资格后才可进入准入名录;连续两次被评定为C级或当年评级为D级的进行淘汰,至少1年内不得重新进入准入名录。(供应商考核评价具体规定以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为准)
六、递交准入申请相关事项
(一)公告期限:(略)
(二)申请文件递交期限:(略)
(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略)
(四)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略)
(五)准入审查时间:(略)
七、需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材料内容(详见第四章申请文件格式)。
(二)申请材料要求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司公章,自备档案袋,并在档案袋正面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公司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三)本项目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在准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必须在本项目准入有效期内有效。
八、供应商应承担其准入申请文件编制、递交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九、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略)
九十、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名称:(略)
详细地址:(略)
邮编:(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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