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
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
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
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需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
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及项目班子人员社保明细表(社保部门出具
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纳税完税证明、第三方出具的(略)
、(略)、(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成立时间不足该年份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
.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
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
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无“行政处罚信息”。(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
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的总
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联合体最多允许两家联合,联合体成员由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
成,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和其他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
分担合同的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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