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综合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本次升级改造拟通过财务管理系统化、全流程、信息化的设计,实现项目库、预算管理、评审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支付管理、绩效管理、财务报销凭证可视化存储和查询等业务环节和业务数据的全面衔接,将财务制度落实与信息系统支撑紧密结合起来,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实现预算管理全覆盖,项目生命周期全流程,业务节点可视化,业务环节可衔接,财务数据可利用,切实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共分为3个包,投标人须对完整的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包或只对包中部分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投标文件须以包为单位递交,评标、授标也将以包为单位进行。内容如下: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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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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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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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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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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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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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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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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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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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综合财务管理系统基础上,增加“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评审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签订审批、绩效管理、科技管理、财务报销凭证可视化存储和查询”等8个管理模块,改造“我的视图、指标管理、请示管理、支出管理”等4个模块及基础管理和统计查询,实现系统与京办对接功能,并实现国产化适配和OFD套件适配。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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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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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安全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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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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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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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测试、安全(验收)测评主要是对综合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应用软件系统进行验收测评。测评范围应全部覆盖系统设计文档中所有功能和非功能性要求,以及该项目软件开发合同、合同附件和合同变更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功能点。测评的内容包含软件测试(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可靠性和安全性测试)、安全(验收)测评等。
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测评范围和内容深入了解,制定测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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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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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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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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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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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监控、督导和评价各承建单位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项目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标准、规范的要求,充分运用监理职责,发挥监理作用,制止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通过监理单位的工作,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以及信息安全目标的实现,确保建设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和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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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第二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第三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2.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2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略)
3.2本项目第二包供应商须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同时须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最新版)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略)-(略) (略):(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略)-(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略)-(略)-(略)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略)-(略)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