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最高限价:(略)
★3、履约地点:(略)
★4、合同履行期限:(略)
★5、付款方式:(略)
★6、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略)
验收程序:(略)
验收报告:(略)
组织验收主体:(略)
★7、热线支持:(略)
现场支持:(略)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1、建设背景
营口市老边区曹家拦河闸位于老边区柳树镇赖家村曹家屯大旱河上,发挥农业灌溉及阻挡海潮作用,保证灌区农业灌溉用水。(略)年(略)月,营口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该闸进行了安全鉴定,鉴定结论为四类水闸。该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略)
曹家闸重建工程实施后,可实现汛期行洪排涝,汛后蓄水满足农业灌溉,回补地下水,缓解 地下水资源危机。同时本项目实施有利于调节小气候,对优化生态环境和保证水资源可持续 利用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工程建成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生态效益均非常显着,对推动城镇发展、提升城镇品质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本工程除险加固是十分必要的。
工程主要任务是灌溉、挡潮,灌溉面积2.3万亩;正常蓄水位3.(略)米。(略)年一遇闸上水位为6.(略)米,相应下游水位为6.(略)米;(略)年一遇闸上水位为7.(略)米,相应下游水位为
7.(略)米,最大过闸流量(略)立方米每秒;(略)年一遇潮水位为3.(略) 米。工程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地震基本烈度为VⅢ度。设计洪水标准为(略)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略)年一遇,设计挡潮标准为(略)年一遇。
主要建设内容:(略)
(1)拦河闸顺水流方向总长(略).0米,依次为上游抛石防冲槽、钢筋混凝土铺盖、闸室、消力池、钢筋混凝土海漫、固滨笼海漫、下游抛石防冲槽。上游抛石防冲槽顺水流方向长7.5米,深1.5 米,顶高程为1.(略)米;抛石下游接钢筋混凝土铺盖,顺水流方向长(略).0米,顶高程为1.(略)米,厚度0.5米;闸室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顺水流方向长(略).5米,闸室总宽(略).4米,共8孔,单孔净宽(略).0米,两孔为一联。底板顶高程1.(略)米,闸墩顶高程8.(略) 米;消力池为底流式消能,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池深0.6米,消力池底板顶高程0.(略)米,消力池顺水流方向长(略).0米;海漫包括(略)米长混凝土海漫及(略)米长固滨笼海漫,海漫顶高程为1.(略) 米;防冲槽采用抛石结构,顺水流方向长(略).0米,槽深2.0米。
(2)上游河道左右岸各防护(略)米,下游河道左右岸各防护(略) 米。护坡坡比1:(略)
★2、服务内容及要求:
1)中标单位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至竣工验收的建设实施过程进行管理。
2)中标单位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履行工程建设相关职责,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负责。
3)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遵守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4)近3年在承接的各类建设项目中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和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得承担本项目。
5)中标单位不得将所承担的项目管理工作转包或分包。中标单位(包括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股权关系的单位)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以及设备、材料供应等工作。
6)中标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
(1)组织项目实施,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资金管理等负责,依法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
(2)组织项目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相关文件编报工作。
(3)组织编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定期向项目管理单位报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
(4)配合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单位)的稽察、检查、审计等工作。
(5)按照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验收;组织参建单位做好项目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手续。
(6)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7)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建((略)〕(略)号)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建账核算工作,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8)中标单位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擅自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因管理不善致使工程未达到设计要求或者质量不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项目决算投资超出合同约定项目投资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3、采购文件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投标人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采取非现场方式(电子邮件)递交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略)@qq.com邮箱。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略)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略)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